可再生能源配套政策将出
2007.11.06
就在可再生能源企业抱怨《关于 2006 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》带来的补贴不能带来真正的 “ 实惠 ” 时,一系列具有实质意义的税收减免、财政补贴、生产准备金政策正在酝酿下发。事实上,刚刚通过的《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》,已经把 “ 加大财政投入,实施税收优惠政策 ” 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一项原则被确定下来。而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员处获悉,这些政策的框架性文件拟定已近尾声,不日将正式推出。
据国家发改委内部人士透露,为保证在可再生能源领域,国家的财税支持能够 “ 四两拨千斤 ” ,未来可能设立生产准备金。据了解,国家发改委的如是考虑,也是遵循国际惯例,巴西在实施乙醇汽油的前十年,政府投入了 100 亿美元,才形成现在 43 %的石油低成本替代能力和完善的替代体系。在税收方面,风力发电、小水电的增值税可能都统一按约 6% 征收,太阳能在日后不久也会和风力发电同等待遇,企业所得税也将不断完善和调整,并且降低可再生能源设备进口关税政策。同时,即将于今年年内出台,正在讨论中的强制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政策中,国家将对可再生能源占电力企业发电量的百分比做出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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